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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二)

29、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工作,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户口迁出广州市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外地工作,户口没有迁出广州市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0、非广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否支取住房公积金?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规定,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支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条例》的有关解释,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32、申请核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的条件是什么?该证有什么作用?
申请条件: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每半年提取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单位盖章后,持《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登记证》的作用主要有:第一,方便职工办理提取手续;第二,严格控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度不超过该住房消费总额度。

33、登记证的发放原则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各自按规定核发本行(本行指承办银行,下同)范围使用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在本行内,每一本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或租房合同)对应一本登记证。若已凭购房合同申请了登记证,则以后换发的房地产证不能再申请登记证。若一个职工购买(租赁)多套住房,则每套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或租房合同)对应一本登记证,一个人可拥有多本登记证。

34、联名购房的,由谁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原则上由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中的联名第一顺序人提出申请。房屋产权共有人及配偶为《登记证》的共同拥有人,在第一顺序人领取《登记证》后,可凭《登记证》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或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

35、第一顺序人未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包括在外地、番禺、增城、花都、从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铁路、部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由谁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出现上述情况的,由合同联名的第二顺序人提出申请,依次类推。申请人到开户行提出申请时,需提供另一家公积金承办银行出具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例如:申请人在建行开户缴存公积金的,需到工行开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

36、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何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中的其他联名人为共同提取人。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的,需分别向两家承办银行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若合同联名的第一顺序人不在本行开户,则需他行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后,取合同(或房地产证)中的第二顺序人,由其开户银行核定,依次类推。

37、如何核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可提取的总金额?
①购买自住住房的:
一手楼,按照购房合同中房屋的成交价金额;
二手楼,按照完税契证上的评估价金额;
征地拆迁补偿面积,按照补偿协议中的付款金额。
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等额本息还款:首期付款+每月供款额*供款月数;
等额本金还款:成交价+贷款金额*月利率*(供款月数+1)/2。
利率变动引起供款额的变化,不调整已核定的提取总额。
③租房:月租*租赁月数。

38、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的,如何核定可提取金额?
共同提取人都在一家承办银行开户时,可共同使用可提取总金额,无需划分额度。
对于共同提取人存在非同一承办银行开户的情况时,由“户名”的开户银行先审核可提取总金额,由提取人确定在该承办银行开户的共同提取人的可提取金额,剩余的额度则作为他行核发登记证的可提取金额。该银行核准后向他行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

39、丢失提取登记证的,如何申请补发?
若丢失提取登记证,登记证的“户主”需要提供身份证,到登记证的核发银行申请补发新的登记证,在系统中注销原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