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联合颁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或现售商品房时允许购房人贷款支付房价款的,不得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期以来存在的住房公积金政策遭开发商架空的现象将受到遏止。
记者此前对北京市多个在售楼盘进行调查发现,多数开发商仍以“手续慢、回款慢、额度低”作为理由,拒绝接受公积金贷款。然而,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公积金贷款限额已经调高至60万元,最快只需7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内部审核,全部办理完成则不超过1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