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五华县乡镇干部,国家公务员,已经工作了三十多年了。但单位未参加缴存住房公积金,不知道我有没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市政府办公室于2008年1月10日《转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 [2008]2号),再次重申要“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覆盖面,做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应缴尽缴,应建尽建'......切实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